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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9-28 10:06:25  来源:  查看次数:


各县区旅游局、安监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十一”旅游黄金周临近,为全面做好旅游接待,进一步做好“后奥运”时期的旅游安全工作,确保旅游黄金周期间的各项旅游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为广大中外游客创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旅游环境,市旅游局、市安监局就如何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特此通知如下: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安全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重中之重。没有安全保障,就没有黄金周的成功。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旅游安全工作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强化“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把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穿于黄金周工作的始终,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旅游安全管理,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确实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十一”黄金周到来之前,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星级饭店要做好供水、供电和食品卫生检疫工作,严防火灾、盗窃、爆炸和食物中毒事故发生,防止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与传播。各旅行社要严格团队管理,完善旅游保险,要与具有营运资质的客运企业签订用车合同,严禁使用“黑车”;要进一步提高导游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对游客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游客的安全意识;各景区(点)要对景区(点)内各种游客运载工具和游乐设施进行严格细致的安全性能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水上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畅通紧急疏导通道,配备充足的维护人员和救助力量;要加强对自然灾害性气候的预报和防范措施和为自驾车旅游者提供必要的提示和救援,确保景区(点)的正常游览秩序;同时,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还要继续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加强安保防恐的防范工作。各旅游企业也应根据自身特点,从严、从细、从快、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县安监局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合作,迅速开展旅游安全生产督查工作,采取过硬措施,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治理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并将检查情况于9月28日前分别报市旅游局和安监局。

三、完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预案,严格事故报告制度

各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切实防范和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种公共突发事件,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预案演练,严格执行预防、监控、应急和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加强黄金周期间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有人值守,要明确具体责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要严格执行旅游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坚持一事一报,杜绝瞒报、漏报等现象发生,确保黄金周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要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部门各旅游企业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市旅游局报告,联系电话:2024548。

市安监局和旅游局将在“十一”前夕联合对重点旅游景区、旅行社和星级饭店进行安全检查。

市旅游局“十一”值班电话:2050020

市安监局“十一”值班电话:2055799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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