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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表的通知
各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决定实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旅游企业认真填报《已完成整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见附表1)和《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见附表2)。于每月20前上报到市旅游局。旅行社、星级饭店报行管科,旅游景区(点)报资源开发科。 市局传真:2021706 联系人:王 阳 郭立国 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各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为确保我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决定实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旅游企业认真填报《已完成整改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见附表1)和《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见附表2)。于每月20前上报到市旅游局。旅行社、星级饭店报行管科,旅游景区(点)报资源开发科。
市局传真:2021706
联系人:王 阳 郭立国
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