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富民强市的“六项行动计划”、确保旅游产业升级,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优化旅游市场环境,建立优良的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完善旅游诚信体系,构建“奥运北京,旅游承德”的服务理念,实现承德旅游市场“安全、秩序、质量、效益”的四统一目标。以优良的旅游环境迎接奥运会的召开。结合我市旅游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构建安全、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为目标,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改善旅游市场环境、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完善旅游诚信体系、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为重点,按照整顿与规范、治标与治本、专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实现旅游市场和旅游环境“六无”目标,即:城市“一日游”无重大投诉;旅游服务无“野导”、“野摩托”;游客集散地无小商小贩围堵游客现象;旅游经营无“黑社”;旅游餐饮、购物无重大投诉;旅游交通无重大责任事故。打造安全、文明、健康的旅游目的地形象。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变相转让经营权、收人头费等违规行为。
(二)取缔以介绍住宿为由,从中提取高额回扣、强行拦截外地旅游车辆的“野摩托”。
(三)清理在宾馆饭店、旅游餐馆门前及停车场拉客、散卖、乞讨、兜售导游图等闲散人员。
(四)查处导游人员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诱导欺骗游客消费,擅自增减旅游项目,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等违规行为。
(五)创建适应市场、方便游客的旅游投诉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理游客投诉。
(六)取缔无证(照)运营行为。治理整顿景区(点)内外、主要旅游交通道路、市区进出口及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部位的环境秩序。
(七)治理整顿旅游餐馆,提升旅游餐馆环境卫生和团队用餐质量;治理整顿旅游纪念品商店缺斤短两、以次充好、质价不符等违规行为。
(八)解决丰宁、围场坝上草原水上漂流、游艇、出租马队、越野汽车、草地摩托车、宽城潘家口水库游艇无证(照)经营、服务不规范及无序竞争问题。
(九)督导旅游企业和经营者加强旅游安全意识,确保旅游安全。
(十)规范景区周围停车场的经营活动,查处经营者乱收费、乱涨价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职责分工
(一)市旅游局
1、重点查处旅行社超范围经营、不正当竞争、私开乱开派单、变相转让经营权等违规行为,清理国内旅行社在国际旅行社承包挂靠问题。对旅行社的经营管理、机构设置、人员资质、服务质量、财务帐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对达不到要求的旅行社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
2、对导游人员中存在的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诱导旅游者购物、恶意甩团、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以及讲解中含有庸俗下流、封建迷信和政治错误内容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3、认真受理游客投诉,完善旅游投诉机制。各相关旅游企业要成立旅游投诉机构,责成专人负责旅游投诉工作。切实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将旅游投诉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本着“旅游投诉无小事,全心全意为游客”的原则,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各旅游企业受理游客投诉时要耐心接待,避免事态激化,争取把矛盾化解在事发现场。切实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不发生重大旅游投诉事件,营造和谐旅游环境。
4、营造良好的旅游客运发展环境,配合交通局加强旅游车辆管理工作,为旅游者提供安全、舒适、优质、便捷的服务,出台《承德市旅游汽车服务规范》。
5、为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旅游团队就餐服务标准,对符合承德市旅游餐馆条件的餐馆,发放推荐性标示牌。
6、与北京市、秦皇岛市旅游局联合打造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服务质量的“金三角”。在京、承、秦三市培育无障碍旅游的优良旅游环境。
(二)市公安局
1、严把“出境游”办护照关,联合旅游局对没有“出境游”资质的旅行社拒绝办理“出境游”手续并予以查处。
2、清理在京承高速公路入口及市区主要干道以介绍旅馆为借口,围追、堵截外地来承旅游车辆,强迫旅游者住宿,从中私拿高额回扣为目的的“咨询处”、“服务台”、“野摩托”。
3、坚决打击“黑车”、“野导”违法、违规行为。取缔交通干道和景区内外的“黑车”、“野导”。
4、治理和维护旅游景区(点)停车场及主要道路交通秩序;治理停车场间为争夺车源滋事争斗、破坏旅游环境和秩序的现象;加大治理火车站和长途客运站旅游秩序的力度。
5、加强旅游景区(点)、宾馆饭店、旅游餐馆、停车场等经营单位的治安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6、加大警力严厉打击景区内外、宾馆饭店、公交线路、长途客运、火车站等重点部位抢夺及盗窃旅游者财物、强买强卖、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
7、严厉打击景区(点)门前,尤其是避暑山庄“两门”前“倒人倒票”的违法行为。
(三)市交通局
1、对从事旅游客运的车辆进行全面安全管理和文明服务教育。贯彻落实《承德市旅游汽车服务规范》。
2、联合市公安局严厉打击“黑车”经营行为,维护正常运营秩序。加强对交通干道来承出入口处交通秩序的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交通干道来承出入口处经营旅游业务。
3、在重点国省干线公路上设置明显交通指示牌。
(四)市建设局
1、强化城市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为来承游客提供良好的城市环境。
2、查处旅游景(点)区内私搭乱建现象。
3、加强对客运出租车辆司机的教育培训,开展争创文明使者活动。确保出租车车容整洁、服务规范。
4、加强对市区内尤其是火车站等游客集散地出租车的管理,查处欺客宰客行为。
(五)市城管局
1、查处旅游景区(点)周围、星级宾馆饭店、旅游餐馆等游客集散地乱摆摊位、强买强卖、围追兜售导游图等物品的行为。
2、在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助下,取缔市区公路边拦截外地来承车辆的非法占道、乱摆乱放的“咨询处”、“服务台”。
3、负责拆除景区(点)周围的违章建筑;打击纠缠、诱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接受服务的不法行为。
(六)市工商局
1、加强涉及旅游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工作。
2、取缔未经旅游局和工商局批准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对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要加强管理,严厉查处在景区(点)内以献花、献哈达、升旗、送福缘牌为名诈取游客钱财的行为。
3、协助旅游部门查处旅行社、宾馆饭店等旅游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4、协助公安、城管等部门,取缔市区主要公路边拦截外地旅游车辆,强行提供导游和住宿,从中提取回扣的“咨询处”、 “服务台”。
5、加强景区(点)内摊点的经营管理,严厉查处欺客、宰客行为。
6、及时受理、处理旅游者投诉,保证12315电话随时有人接听。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查处旅游购物商店出售假冒伪劣商品、以次充好等欺诈游客行为,加强对旅游景区(点)内游乐设施和游客运载工具及宾馆饭店的服务设施、用品质量技术监管。
(八)市物价局
完善明码标价管理,严厉查处旅游企事业单位竞相压价、擅自涨价行为。重点治理停车场的乱收费问题,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置由物价局监制的统一收费价格公示牌。
(九)市卫生局
1、做好卫生防疫及教育培训工作。
2、加大宾馆饭店、旅游餐馆的卫生管理及检查力度,防止食物中毒等危害旅游者身体健康的事件发生。
3、协助旅游局做好推荐旅游团队用餐餐馆的评定工作。
(十)市安监局
加强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游车辆和旅游运载工具及旅游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十一)市文物局、市民宗局、市林业局
1、在所辖旅游景区(点)内建立健全旅游投诉机构,责成专人处理旅游者投诉。积极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完善诚信体系建设。
2、加强对所属旅游景区(点)的内部管理。加大景区(点)内卫生保洁力度,消除卫生死角,坚决杜绝景区内乱涨价、乱收费、强买强卖、算命占卜等欺诈行为。
3、取缔所辖景区(点)内的“野导”。
4、加强景区(点)内安全管理,确保游客安全。
5、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景区(点)门前,尤其是避暑山庄“两门”前“倒人倒票”的违法行为。
6、合理布局景区(点)内的商业经营摊点,打击摊主强买强卖现象,维护景区(点)内旅游秩序。
(十二)承德火车站
加大火车站旅游秩序管理力度,有效治理无序接站、争客抢客行为。确保站内环境优良、卫生整洁。采取措施有效制止社会闲散人员上车“接游”行为。提升客运服务质量。
(十三)市广播电视局、承德日报社
做好整顿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整顿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把旅游市场秩序整顿与规范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认真研究、认真谋划。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做到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行动。
(二)制定工作方案,限期解决问题。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要制定整顿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和整顿措施,巩固长效机制。
(三)建立联查制度,定期通报动态。市整顿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半年要联合检查一次,协调督促、狠抓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以简报形式向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各旅游企事业通报。
五、组织领导
成立承德市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贾玉英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信 祥 市政府副秘书长
米学俭 市旅游局局长
成 员:郑文成 市旅游局副局长
徐振山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继平 市工商局副局长
耿国华 市交通局副局长
姜立新 市城管局副局长
王冰松 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连郡 市卫生局副局长
何明新 市物价局副局长
颜振乾 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仕春 市文物局副书记
王 徽 市民宗局副局长
谢延忠 市林业局副局长
于晓东 市公安局旅游公交治安分局局长
许成邦 市用资产管理局副局长
程木林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专员
孙 健 市广播局副局长
王大光 承德日报社副总编
邢建国 承德火车站副站长
徐佩文 丰宁满族自治县政府副县长
王 学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政府副县长
潘艳红 滦平县政府副县长
张松涛 兴隆县政府副县长
李建侠 双桥区政府副区长
高翠芝 宽城满族自治县政府副县长
刘莉宏 隆化县政府副县长
王 岚 平泉县政府副县长
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郑文成兼任。电话:2050030、2024548。
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情况由市旅游局负责召集联席会议,部署、总结工作。
六、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3至4月)
宣传各项法规,制定措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自查、整改,各部门加强检查、督导。召开协调会议,明确责任分工。“五一”前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集中进行一次联合检查,确保旅游秩序井然。
(二)第二阶段(5至6月)
重点解决旅游市场深层次问题。召开整顿和规范工作联席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整改办法,完善治理措施。
(三)第三阶段(7至9月)
进一步扩大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工作成果,有重点组织专项联合检查,力争“十一”黄金周之前旅游市场秩序再上新台阶。
(四)第四阶段(10月至12月)
召开旅游市场秩序治理整顿总结大会,公示治理整顿期间的典型案例和予以曝光的名单,表彰贡献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总结工作经验,巩固旅游市场长效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