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旅游局、安监局、各旅游企业:
为做好“五一”期间全市旅游安全工作,防止发生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现就做好旅游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安全责任落实
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充分认识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把旅游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确保旅游行业的安全稳定。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旅游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工作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和“隐患排查”工作。
旅游景区(点)要对各类设施进行安全维护,加强对游览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与管理,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对旅游景区(点)的危险地段和各项游乐设施,要完善各种安全标识、安全提示和安全防护装置,重点部位必须安排专人值守,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要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并定期演练,确保游客安全。
星级饭店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饮食卫生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火源、电源的安全管理,严禁违章操作,切实避免人为火灾事故发生。要对饭店内各种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保火灾自动报警装置、自动喷淋、消防栓及各类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处于完好有效状态,饭店内消防安全疏散通道要保持畅通。要加强对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餐饮部门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餐厅、操作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要严把饮食卫生关,食品及各类食品添加剂必须通过正规渠道采购,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和经非正规渠道采购的食品,严防食物中毒,特别是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旅行社要严格遵守旅游汽车租赁制度,各项营运和保险手续齐备,提供技术性能合格的车辆,禁止违规租赁没有旅游运营资质的车辆和超期服役的车辆接待旅游团队。要把旅游交通安全摆到突出位置上切实抓紧抓好,进一步强化对司陪人员行车安全方面的管理和教育,禁止司机超速驾驶、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要加强导游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发挥其安全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同时,认真落实好保险制度,加大对旅行社责任险、旅游者、导游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三险”工作的落实和督查工作。
三、加大监管,防患于未然
从即日起各县(区)旅游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要加大对旅游企业安全的监察力度,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于4月30日前报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各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安排专人值班,严格执行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出现旅游安全事故,在妥善处置的同时,要立即逐级上报,不得误报、延报、谎报、瞒报。值班电话:2024548市旅游局、安监局将会同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抽查。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