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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旅游质量公报

日期:2008-4-23 12:38:04  来源:  查看次数:


一、检查和处理情况

2007年,旅游监察大队共检查旅行社43家,查处违规旅行社2家;检查导游人员387人次,查处违规导游人员18人次;查处“野导”6人次。

二、旅游投诉情况

2007年,旅游投诉中心共接到游客投诉63起,旅游投诉较去年增长70.27%。处理率为100%,游客满意率达95%以上,共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其中,旅游停车场投诉16起,占投诉总数的25.40%;非星级宾馆饭店15起,占投诉总数的23.81%;旅游景区(点)投诉11起,占投诉总数的17.46%;“野摩托”9起,占投诉总数的14.29%;旅行社投诉6起,占投诉总数的9.52%;导游员投诉、餐饮投诉和其它投诉各2起,占投诉总数的3.17%。旅游投诉的重点分别是:

旅游停车场投诉:一是停车收费随意性强、要价高。如有的停车场每小时收取停车费20元、甚至30元,不要发票可以少收5-10元。二是停车场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培训,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蛮横等。

非星级宾馆饭店投诉:一是个别非星级宾馆、饭店房价变化大、随意性强。如福城大酒店和山庄休闲度假村,在未事先通知客人的情况下,上调房间价格。二是个别非星级宾馆、饭店安全意识不强,防范措施不到位,出现游客财物被盗事故。三是有的非星级宾馆饭店低值易耗品的损坏赔偿很不公平,向游客收费过高等。

景区、点投诉:主要是非宗教活动景区存在封建迷信活动,游客被宰严重。例如普陀宗乘之庙景区内摊点经营人员打着佛事活动的幌子,私设“功德箱”,诱导游客烧香、请护身符、升旗、算卦、参拜佛牌等,骗取游客钱财。

“野摩托”、“咨询处”、“引路点”投诉:一是“野摩托”、“咨询处”和“引路点”拦截外地旅游车辆,造成游客恐慌;二是引领游客到个别宾馆、景区,提取房价、门票和购物回扣。

旅行社投诉:主要是个别旅行社不能按合同约定兑现旅游者入住宾馆的标准,甚至旅游者不能及时入住,长时间等待,引起强烈不满。

三、旅游安全情况

2007年,我市共发生旅游安全事故7起,死亡7人、受伤51人(不含食物中毒人员)。其中旅游交通安全事故2起:第一起为8月份招商旅行社组织我市市民赴大连途中发生特大旅游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18人受伤;第二起为8月份圣地旅行社接待衡水游客赴围场坝上途中发生重大旅游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33人受伤;水上安全事故1起:春秋旅行社组织市民赴围场坝上漂流,发生游客落水事件,造成1人死亡;游客意外死亡1起:海外国际旅行社接待新加坡系列团,一位游客因心脏病发作死亡;饮食安全3起:旅游旺季期间,有三家旅行社的旅游团队在不同的饭店用餐,分别出现部分游客腹泻、呕吐、发烧等情况。经卫生部门鉴定,其中一起为副溶血弧菌感染的食物中毒事件,其他两起为“食物不良反应”。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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