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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度旅行社业务年检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1-22 15:21:10  来源:  查看次数:


各旅行社:
    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以及《河北省旅游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省旅行社网上年检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保证我市2007年度旅行社业务年检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组织与要求:
     旅行社业务年检是对旅行社报告期内经营管理情况的全面检查,其结果将反映旅行社报告期的经营业绩。其特点是时间紧、工作量大,又逢春节。通过年检及考核将评选出我市2007年度“十强旅行社”。为此要求各旅行社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好此项工作,要仔细审阅旅行社业务年检报告书,准确理解报告书中各项指标的含义,实事求是填报,保质按时的完成此项工作。
二、年检业务新增事项
   (一)新增加集团业务填报项目。设立子公司的旅行社母公司除填报本企业自身项目外,还要在集团业务项目中,按照会计合并报表,对子公司的经营指标进行汇总填报。母公司与子公司关系为全资、控股或参股关系,不存在上述关系的品牌社,只填本企业所有项目,不再填报集团中的项目。
    (二)年检结束后,国家旅游局将根据各旅行社的填报数据,除排出国内、国际社双百强外,还要根据旅行社实缴税金(不含个人所得税)情况排出国内、国际社双十强。
三、要求旅行社上报、备查的材料:
    (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份;
    (三)旅行社年度工作总结;
    (四)《业务年检报告书》一式三份(填写时毛利润收入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整数,营业指标、组接指标须由审计部门审计后填写);
    (五)投保责任险单据及发票复印件各二份;
    (六)2007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七)2007年度签定并执行的国际、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接待合同(备查);
   (八)导游人员劳动用工合同(备查);
   (九)预参评2007年度“十强旅行社”的企业,还需提交参评申请(参照“十强旅行社”评选办法,已于2006年7月18日在承德旅游网上公布)。
四、年检工作步骤:
    1、年检范围:凡在2007年12月31日前被批准并完成工商注册的各旅行社都要参加年检,非法人资格的分社和门市部统一由设立社填报;
    2、时间安排:自2007年1月24日至2月20日开展旅行社业务年检。1月24日至2月5日为旅行社总结、汇总、填报、审计时段。
    各旅行社务于2月5日前将旅行社年检材料报送旅游局行业管理科。
   联 系 人:    胡汉波   杨   亦
   联系电话:    2050027
四、年检审计:
    此次旅行社业务年检经营指标的审计工作由承德北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
    联 系 人:    岳   阳   朴书敏
    联系电话:    2070912   2071522   2070970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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