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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家乐星级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7-18 16:44:16  来源:  查看次数:


各县(区)旅游(文化)局:
  为进一步提升乡村游旅游产品质量,丰富产品内涵,有效引导“农家乐”旅游经营,规范“农家乐”旅游服务行为,提高“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促进其良性、健康发展,我局将在全市开展“农家乐”星级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农家乐”一年以上,符合“农家乐”评定标准(具体标准附后)的,均可报名参加;
  二、“农家乐”星级的评定采取由经营户自愿申请、分级评定的办法。各县(区)旅游局负责本县区一星级、二星级农家乐星级评定工作和推荐本地符合条件的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农家乐。市旅游局负责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农家乐星级评定; 
  三、市局设立市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统一负责全市“农家乐”星级评定、星级标志设计制作、发放和管理工作;
  四、“农家乐”经营户须向所在地旅游局提出申请,并填写《承德市农家乐星级评定报告书》(一式二份);
  五、“农家乐”的评定按照《承德市农家乐星级评分细则》进行,具体见附件;
  六、获得“星级农家乐”称号的,除颁发标牌外,还将在市旅游局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各类宣传指南、旅游网站及大型活动中予以推广;
  七、各县(区)旅游局要抓紧时间组织实施,对照标准,事实求是,认真指导、督促条件成熟的“农家乐”经营户积极申报。第一批申报、评定时间截止到8月15日。
  联系人:张刚星
  电  话:2050020
  传  真:2021706
  电子邮箱:zgx_cncdt@126.com

 

附件:承德市农家乐星级评定办法(试行)

承德市农家乐星级标准

承德市农家乐星级评定报告书

农家乐星级评定申请报告

初审报告

评分细则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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