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旅游(文化)局:
为进一步提升乡村游旅游产品质量,丰富产品内涵,有效引导“农家乐”旅游经营,规范“农家乐”旅游服务行为,提高“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促进其良性、健康发展,我局将在全市开展“农家乐”星级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农家乐”一年以上,符合“农家乐”评定标准(具体标准附后)的,均可报名参加;
二、“农家乐”星级的评定采取由经营户自愿申请、分级评定的办法。各县(区)旅游局负责本县区一星级、二星级农家乐星级评定工作和推荐本地符合条件的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农家乐。市旅游局负责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农家乐星级评定;
三、市局设立市农家乐星级评定委员会,统一负责全市“农家乐”星级评定、星级标志设计制作、发放和管理工作;
四、“农家乐”经营户须向所在地旅游局提出申请,并填写《承德市农家乐星级评定报告书》(一式二份);
五、“农家乐”的评定按照《承德市农家乐星级评分细则》进行,具体见附件;
六、获得“星级农家乐”称号的,除颁发标牌外,还将在市旅游局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各类宣传指南、旅游网站及大型活动中予以推广;
七、各县(区)旅游局要抓紧时间组织实施,对照标准,事实求是,认真指导、督促条件成熟的“农家乐”经营户积极申报。第一批申报、评定时间截止到8月15日。
联系人:张刚星
电 话:2050020
传 真:2021706
电子邮箱:zgx_cncdt@126.com
附件:承德市农家乐星级评定办法(试行)
承德市农家乐星级标准
承德市农家乐星级评定报告书
农家乐星级评定申请报告
初审报告
评分细则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