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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迎奥运、展风采、树形象,诚信文明导游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8-4-17 10:25:53  来源:  查看次数:


各旅行社、导游服务中心、天宝导游服务公司:

  为迎接2008北京奥运会,大力推进我市旅游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5月至12月,开展“迎奥运、展风采、树形象,诚信文明导游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迎接2008北京奥运会为契机,促进全市旅游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努力构建“游客至上,满意在承德,诚信在承德,文明就在我身边”的和谐旅游环境,树立我市旅游业良好形象,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和推进我市旅游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评选条件

1.评选资格

  ①取得导游证并通过上年度年审的导游人员;
  ②在导游工作中有先进事迹或突出成绩;
  ③无违反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行为,严格履行旅游合同和日程安排,无责任投诉。

2.评选条件

  ①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自觉服从行业管理;
  ②认真执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服务质量》的规定,诚实守信,文明服务,规范讲解,不索要小费、不收受回扣、不误导游客消费;
  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认真钻研业务,有创新精神,熟悉各相关景区点的自然文化历史背景,导游技能技巧熟练,语言生动、用语文明,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④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工作勤奋,表现出众,重大任务完成好;
  ⑤热爱本职工作,掌握多种技能,自觉提高素质,塑造良好形象,充分体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示我市人民礼貌大方、热情好客的胸怀和风采。

三、评选办法

根据评选资格和条件,通过游客填写反馈意见和由旅行社、导游服务中心、天宝导游服务公司推荐及领导小组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 “迎奥运、展风采、树形象,诚信文明导游员”(简称“文明导游员”)50名。

四、总结表彰

对被评为 “文明导游员”的,由市旅游局颁发奖牌、奖金和证书,免当年年检,在全行业通报表彰。

五、组织机构

成立承德市旅游局“迎奥运、展风采、树形象,诚信文明导游员”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旅游管理服务培训中心负责。

组  长:米学俭  市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曹志国  市旅游局副局长
    郑文成  市旅游局副局长
    修浚峰  市旅游局副局长
    吕 云  市旅游局纪检书记
成 员:郭立国  市旅游局人事教育培训科科长
    王 阳  市旅游局质监所所长
    胡汉波  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科长
    侯占武  市旅游管理服务培训中心主任
    姬福顺  市天宝导游服务公司经理

六、时间安排

5月份向导游发放游客反馈意见单,12月份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市旅游局领导小组审核,2009年3月进行表彰。


附:“文明导游员”推荐表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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