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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北省旅游局《关于2008年全省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08-6-11 14:30:15  来源:  查看次数:


各旅游企业:
     现将《河北省旅游局关于2008年全省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旅游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扎实推进各项精神文明建设,以文明诚信规范的旅游窗口形象,展示承德旅游人的风采。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

 


河北省旅游局
关于2008年全省旅游行业精神文明
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旅游局: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30周年,也是北京奥运会举办年。按照中央总的要求和中央文明委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旅游局《2008年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旅办发﹝2008﹞67号),现将2008年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积极参加“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营造旅游行业迎接北京奥运会的浓厚氛围
  围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积极参加全国和我省组织开展的“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
礼仪知识大赛;二是发挥行业窗口作用,做好文明礼仪主题公益广告的展播和宣传;三是以出境旅游团队为重点,加大文明旅游行为规范的宣传告知力度,把“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引向深入;四是广泛开展迎奥运志愿服务和优质规范服务活动,组织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比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二、深入开展道德模范的学习宣传活动,大力推进旅游行业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结合学习宣传全国道德模范特别是全国模范导游文花枝的事迹,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结合纪念干革开放30周年,组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形势政策教育和旅游业优良传统教育;要以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为契机,深入挖掘重要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在组织节日旅游活动中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民族优秀文化。
  三、扎实推进各项文明创建活动,开创旅游行业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新局面
  在进一步修订完善《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标准》基础上,中央文明办、建设部和国家旅游局将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和创建文明风景旅游区工作先进单位;组织旅游行业“青年文明号”负责人培训班,扎实推进2007年度旅游行业各级“青年文明号”评选表彰和考核认定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明旅游服务单位、文明旅游服务个人评选活动;积极开展行风评议,深入指导基层文明创建工作,对基层旅游单位围绕文明诚信服务开展的特色创建活动,要及时发现和推广。
  四、加强旅游与文化的互促共进,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贡献
  各级旅游部门在指导基层旅游工作和旅游目的地建设时,要注重旅游与文化的结合,善于利用各地丰富的文化资源发展旅游;旅游景区景点和各类旅游企业要高度总是公益文化事业,关注青少年的文化需求,使旅游活动成为重要的公益服务平台;要做好面向游客的文化演出和文化产品的信息服务,促进更多的文化产品进入旅游市场。
  五、加大红色旅游景区景点建设、管理和推介力度,促进红色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促进红色旅游健康持续发展是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今年红色旅游工作部署,要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积极推进红色旅游资源整合和区域联合,加强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二是加快形成红色旅游精品体系,进一步推进“一个革命圣地、一条黄金走廊(线)、五大红色旅游区、十条精品线路、三十处重点景区”建设;三是加大红色旅游宣传推介力度,打造红色旅游的形象和品牌;四是充分发挥红色旅游教育功能,规范讲解和说明内容,推动红色旅游成为青少年学史明志,认识自然、社会和环境的大课堂。
  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是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各级旅游部门要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昂扬的精神状态,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开创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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