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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旅游景区(点)诚信经营量化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

日期:2006-6-14  来源:承德旅游政务网  查看次数:

各县(区)旅游局、各景区(点):
  按照国家旅游局、省旅游局开展“诚信旅游活动”的要求,结合《承德市“诚信旅游活动”工作方案》,市旅游局研究制定了《旅游景区(点)诚信经营量化考核标准》(试行),现在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搞好旅游景区(点)诚信服务体系建设。 特此通知。

二○○六年六月十四日

附:

承德市旅游景区(点) 诚信经营量化考核标准(试行)

一、根据《河北省旅游条例》和《承德市旅游区(点)同业诚信公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旅游景区(点)诚信服务量化考核标准。

二、对旅游景区(点)实行量化计分管理。根据《承德市旅游景区(点)诚信经营量化考核表》的有关内容对旅游景区(点)的诚信服务行为进行考核,作为旅游景区(点)诚信档案依法保存。 量化考核表设定31项诚信考核指标,并确定每项基础分值,总分值为100分。计分方法为:累计得分合计等于诚信得分合计减去失信扣分合计,累计得分合计分数即为旅游景区(点)当期诚信得分。

三、对旅游景区(点)实行定期抽检和日常监管管理相结合,每季度末评定一次。旅游景区(点)年终诚信得分为各期诚信得分的平均分。年终量化考核累计合计分数当年有效,不转入下一年度。

四、实行旅游景区(点)诚信得分与等级评定挂钩制度,各分数相对应的等级为: 年终平均累计得分合计90分以上为优秀档、80—89分为达标档、60分—79分为合格档、59分以下为不合格档。年终根据得分情况,评选出10个诚信经营景区(点),并授予“十佳文明景区”称号。

 五、诚信得分: 诚信得分是指在一个年度内,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评定项目基础分值的范围内,对旅游景区(点)一定时期就该经营项目的诚信程度的总考核得分。 旅游景区(点)如在该项目上做得较好,诚信度较高,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则全部获得该项目的诚信基础分值;如旅游景区(点)在该项目上做得不足,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诚信自律情况距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承德市旅游区(点)同业诚信公约》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则根据其在该项目上的诚信程度给予相应的诚信分值。诚信得分最高分为该项目基础分值。

六、失信扣分: 失信扣分是指在一个年度内,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在评定项目基础分值的范围内,对旅游景区(点)一定时期就该经营项目的失信行为的考核得分。失信扣分最高分为该项目基础分值。失信扣分的标准是: (一)旅游景区(点)有以下行为,每次(每项)扣基1分;情节严重的,扣完基础分: 1.服务项目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内容; 2.服务项目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内容; 3.服务项目有淫秽、迷信内容; 4.超越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旅游业务; 5.给付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现金回扣; 6.拒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自律价格; 7.未设有游客中心,或设施不齐全,服务质量低; 8.设有园中园收费; 9.存在低价竞争行为; 10.景区(点)内有脏、乱、差现象; 11.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12.所提供消费项目没有明码标价; 13.减少服务项目或变相减少服务项目; 14.有强制游客消费的行为; 15.配套娱乐措施有欺客、宰客行为; 16.没有按时参加A级景区复核; 17.景区(点)内有流动商贩尾随兜售现象; 18.发生旅游投诉案件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 19.未设医务室,或急救设施和药品配备不齐全; 20.旅游业务档案的管理不规范; 21.使用与本景区(点)不符的等级进行宣传促销; 22.诋毁其他旅游经营者的声誉; 23.非宗教活动场所而私自从事宗教活动的; 24.景区(点)内讲解员的讲解不规范,有虚假宣传行为; 25. 景区内导游讲解不规范,有野导现象; 26.景区(点)的引导标识不明显、规范; 27.不按规定组织职工开展服务技能培训; 28.不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不履行会员义务或行业自律公约,每违反一次扣1分; (三)有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反馈和评定意见满意率低于80%,每次扣0.5分;低于60%的,每次扣1分;低于50%的,每次扣2分。

七、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承德市旅游景区(点)诚信经营量化考核表


被考核旅游景区(点)名称:

项目

评定内容

基础分值

诚信得分

失信扣分

累计

得分

(点)

(93分)

1、服务项目是否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内容

6

 

 

 

2、服务项目有无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内容

6

 

 

3、服务项目有无淫秽、迷信内容

6

 

 

4、有无超越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旅游业务

6

 

 

5、是否给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现金回扣

4

 

 

6、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自律价格情况

4

 

 

7、是否设有游客中心,设施齐全,服务热情

5

 

 

8、是否设有园中园收费情况

4

 

 

9、是否存在低价竞争行为

4

 

 

10、景区(点)内是否有脏、乱、差现象

4

 

 

11、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4

 

 

12、所提供消费项目是否明码标价

4

 

 

13、有无减少服务项目或变相减少服务项目行为

3

 

 

14、有无强制游客消费的行为

3

 

 

15、配套娱乐措施是否有欺客、宰客行为

3

 

 

16、没有按时参加A级景区复核情况

3

 

 

17、景区(点)内是否有流动商贩尾随兜售现象

3

 

 

18、发生旅游投诉案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情况

3

 

 

19、是否设有医务室,备有急救设施和药品,能够进行简单医疗抢救

3

 

 

20、旅游业务档案的管理是否规范

2

 

 

21、有无使用与本景区(点)不符的等级进行宣传促销

2

 

 

22、有无诋毁其他旅游经营者的声誉

2

 

 

23、非宗教活动场所是否私自从事宗教活动

3

 

 

24、景区(点)内讲解员的讲解是否规范

1

 

 

25、景区内导游讲解是否规范,是否有野导现象

3

 

 

26、景区(点)的服务引导标识是否明显、规范

1

 

 

27、是否遵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1

 

 

其他

(7分)

1、组织职工开展服务技能培训情况

2

 

 

 

2、游客反馈意见以及导游、关联企业评定意见

2

 

 

3、遵守同业诚信公约情况

2

 

 

4、完成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安排工作情况

1

 

 

合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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