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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新版《国内旅游组团合同》的通知

日期:2008-6-11 9:43:33  来源:  查看次数:


各旅行社: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管理,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根据旅游市场的发展需要,承德市旅游局经多方征求意见,对现行使用的《国内旅游组团合同》文本做以重新修订,新版《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要求各旅行社从2008年6月15日起正式启用,原版《国内旅游组团合同》同时废止(以下简称《旅游合同》)。
  新版《旅游合同》文本更加简洁,内容更加明确,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旅游合同是保护旅游消费者和旅行社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也是维护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经济效益的法律措施。旅游企业要按照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的要求,认真订立和履行旅游合同。
  为了维护《旅游合同》文本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旅行社必须统一使用由市旅游局印制的《旅游合同》,坚持有旅游者必须有《旅游合同》,任何单位不得自行设计、印制和不使用《旅游合同》,也不得用其他形式替代。市旅游局将加大对使用《旅游合同》的监管力度,对不按照规定使用《旅游合同》的企业,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将处罚结果作为旅行社年检和百分制考核的重要考核依据。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 可到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根据各旅行社实际需要领取。联系电话:2050027 联系人:王莹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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