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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北京奥运旅游接待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7-7 11:53:32  来源:  查看次数:


各县区旅游(文化)局,各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行社、导游公司及相关单位:
  第29届奥运会将于8月8日开始在北京举办,我市毗邻北京,届时将会有一批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教练员、政府官员和媒体记者到我市参观游览。为了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全面提高我市旅游管理和服务水平,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务实的工作完成奥运接待工作,实现“人文奥运、绿色奥运、安全奥运”的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北京奥运旅游接待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㈠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做好奥运旅游接待工作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一项光荣任务。全行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奥运旅游接待工作的重要性。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切实把做好奥运旅游接待工作做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
  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为加强对奥运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旅游局成立“承德奥运旅游接待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米学俭担任,副组长由各位副局长担任,各科科长(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奥运旅游接待的组织和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各县区也要相应成立奥运旅游接待工作组织机构,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保证奥运旅游组织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有序、高效运转,要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岗位、落实到责任人。
  ㈢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奥运旅游接待工作事关承德旅游形象,各县区、各单位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调动旅游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以最好的精神状态、最大的工作热情、最高的工作标准、最优的服务质量,认真履行服务职责,切实做好奥运旅游接待工作。
  二、认真组织开展“旅游品质月”活动
  ㈠加强旅游自身建设。各县区、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服务奥运”主题,认真组织开展“旅游品质月”活动,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严格落实奥运接待要求和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全面检查和落实各类旅游接待设施设备的运行质量。要加强旅游企业和导游人员的服务质量考核与市场监管,广泛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化文明礼仪培训 ,开展从业人员岗位练兵活动,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㈡全面提高饭店服务质量。各星级旅游饭店要加强前厅、客房、餐饮等部位的质量控制,要按绿色饭店要求推动“绿色奥运”的落实。要增强员工应变能力,提高服务效率。要加强安保工作,加强饭店食品卫生安全监控,确保住店客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㈢全面提高旅行社的服务质量。旅行社要根据奥运期间客人的需求,积极提供优质旅游产品。要加强对导游人员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的培训。奥运服务要选派政治可靠、业务素质高的导游人员,选择安全环保的客运车辆、安全舒适的宾馆饭店、清洁卫生的餐饮场所、服务优质的购物场所。要监督导游人员严格遵守旅游合同约定,规范服务。
要建立奥运期间旅游团队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对旅游团队实行临时备案制度、安全运行日报制度。各旅行社要对奥运旅游团队建立专门的台帐,加强全程管理,确保服务质量。
  ㈣全面提高景区的服务质量。景区要加强环境管理,改进卫生状况,确保环境质量。要加强游客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等功能设施的管理,完善导览系统和公共信息符号,规范景区内旅游餐饮服务和购物服务。要规范外文标识、标牌和景点解说系统,完善无障碍游览设施,在危险地段增加设置警示牌。
  (五)全面提高导游服务质量。要认真贯彻《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在全市导游员中广泛开展做文明使者,树行业新风活动。
  三、 认真落实我市奥运旅游优惠承诺
  为借助北京奥运,扩大我市在国内外的影响,2007年3月,市政府与北京市旅游局签订了《奥运旅游合作框架协议》,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奥运旅游合作框架协议》有关承诺和省政府备战服务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奥运会期间,各景区景点对来我市参观游览的运动员、教练员、政府官员和媒体记者,凭北京奥组委核发的有效证件给予免收门票;各星级饭店在接待入住时给予客房门市价五折优惠;对29届奥运冠军来我市旅游的给予免费接待。同时,要积极把握奥运契机,扩大承德旅游的宣传,推出精品线路,展示承德文明和谐发展的新形象。
  四、 做好奥运旅游安全工作
  ㈠加大隐患排查。各级旅游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联合相关部门,立即安排对游客聚集场所、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旅游大型游览游乐设施及旅游餐饮场所开展拉网式的旅游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奥运期间旅游安全万无一失。
  ㈡加强监督管理。对旅游团队特别是重点海外旅游团队要加强各环节安全管理的衔接和控制,做好奥运团队的安全管理。对旅游景区、大型集会场所要制定人群疏散方案和专门应急预案,加强对旅游交通的联合监管,强化对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和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奥运期间不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㈠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奥运会期间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旅游咨询、投诉渠道和应急响应畅通。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处理奥运旅游接待工作中的紧急问题。
  ㈡建立旅游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奥运期间,各级旅游部门、旅游企业要建立旅游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加强投诉处理,确保所有投诉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处理。要公布接待单位的投诉电话,开通旅游热线。各旅游企业要建立旅游投诉总经理负责制。
  ㈢建立旅游信息日报制度。奥运期间实行信息日报制度,2008年8月1日至9月30日,各县区旅游局要每日汇总当日旅游相关信息(包括旅游服务质量信息、旅游投诉信息、旅游安全信息),并于当日17时前上报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电话:2050027,传真:2021706)。遇有重大旅游质量问题、旅游投诉、旅游安全事故时要立即报告市旅游局,联系电话2024548。
  请各县区旅游局、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奥运旅游接待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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