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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导游员兰玉成的违规通报

日期:2007-7-25 10:34:41  来源:  查看次数:

7月20日,市旅游监察大队在景区检查中,发现导游员兰玉成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之规定。经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导游员兰玉成作出如下处理:
    一、行政处罚1000元。
    二、责令其加强学习《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条例。
    三、全行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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