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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名城旅行社超范围经营活动进行处罚的通报

日期:2006-4-3  来源:承德旅游政务网  查看次数:


各旅游企业:
     近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接到关于名城旅行社进行超范围经营的举报。
     名城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为国内旅游业务。根据举报线索,经过调查:2006年3月26日,名城旅行社组织寿王坟的游客赴香港、澳门旅游,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名城旅行社超出了核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违反了《旅行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名城旅行社作如下处理:
     1、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以1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2、责令名城旅行社停业整顿,加强员工培训。
     3、将处理结果记录在《旅行社质量监督档案》。
     近期,连续出现旅行社超范围经营行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将对旅行社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望各旅行社加强内部管理,遵守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杜绝各种违规行为,树立诚信经营的旅游企业形象。
     特此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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