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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关于取消导游员王海燕“承德形象导游”称号的通报

日期:2006-9-6 10:53:36  来源:  查看次数:


    2006年6月23日唐山客人来承旅游,入住天宝假日酒店。第二天因事先口头约定的导游员未到,唐山客人主动要求天宝假日酒店的导游员提供服务。6月25日天宝假日酒店导游员在带客人出发时王海燕强行阻拦,要求为唐山客人提供导游服务,双方因此发生争吵、厮打。王海燕和其丈夫刘志勇将天宝假日导游员张春玲打伤。其丈夫刘志勇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8天并被罚款500元。此事件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经承德市旅游局行政审议委员会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处理:
一、取消导游员王海燕“承德形象导游”称号;
二、全行业通报批评。
三、记入质量监督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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